中共中央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人才振兴的意见》
北京总公司2月23日,中共中央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人才振兴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推进农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全文如下。
乡村振兴,关键在于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大大总书记关于推进农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促进各类人才融入农村建设,对加快推进农村人才振兴提出了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大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党对农村人才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农村农业农村优先快速发展,大力培养农村人才, 吸引城市生活人才到农村,推进专业人才农村服务,在农村振兴中吸引各种人才兴办事业,完善农村人才就业体制机制,加强人才振兴保障措施,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就业队伍,全面推进农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的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农村人才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振兴各行业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高,结构不断优化,各类人才支持服务农村结构基本形成,农村人才初步满足了实施农村振兴战术的基本需要,
(三)业务大致情况
——反复加强党对农村人才事业的全面领导。 贯彻党管人才,把振兴农村人才纳入党委人才事业总体部署,把各类人才转移到农村基层第一线,建设担负农村振兴使命的人才队伍。
——多次全面培养、分类实施措施。 围绕全面推进农村振兴需求,各方培养各类人才,扩大总量,出优质,优化结构。 尊重农村快速发展的规律和人才成长的规律,比较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人才,实施差异化政策措施。
——多次进行主体、分工合作。 推动政府、培训机构、公司等发挥各自特点,共同参与农村人才培养,处理制约农村人才振兴的问题,形成事业力量。
——广泛聚集英才,高效使用才能。 多次培养与引进相结合,挖掘才能与挖掘智慧相结合,拓展乡村人才来源,汇聚天下英才使用。 充分利用人才,为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条件,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内在活力。
——多次完善机制,加强保障。 深化农村人才培养、引进、管理、招聘、流动、激励等制度改革,完善人才服务农村激励机制,让农村机会带动人,让农村环境留住人。
二、加快农业生产经营人才的培养
(四)培养高素质的农民队伍。 深入实施现代农民培养计划,以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为对象,分层次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加强培训后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立。 完全利用现有网络教育资源,加强农民在线教育培训。 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培养能引领一方、带动一方面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
(五)突出培养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领导人。 深入推进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养,完善项目支持、生产指导、质量管理、对接市场等服务。 成立农民合作社领导所有人才库,加强对农民合作社骨干的培训。 鼓励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等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 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农民合作社聘请农业经理。 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领导人参加职称评审、技能等级认定。
三、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快速发展人才的培养
(六)培养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 深入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养工作,不断改善农村创业创新生态,切实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农村创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法,加快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实训基地建设,组成农村创业创新导师队伍。 壮大新一代农村企业家队伍,通过特殊教育、实践锻炼、学习交流等方法,完善农村企业家教育体系,完善涉农公司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农村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
(七)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提高电子商务进入农村的效果,开展电子商务专家进入农村的活动。 依托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载体和教师、标准、认证体系的建立,开展网上与网上相结合的多层人才培养培训。
(八)培养乡村工匠。 通过挖掘和培养乡村工匠、古来相传的艺人,设立名师工作室、大师训练营等,迅速发展古来相传的技艺。 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大学开展以前流传下来的艺能传承人教育。 前所未有的技术人员聚集在一起成立事务所,开展培训、示范诱惑、企业品牌培育。 鼓励以前传下来的技术人员创办特色公司,迅速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
(九)打造农民工出口企业品牌。 通过实施劳务输出企业品牌规划,以地方特色劳务集团为中心,建立技能培训体系和考核体系,完善创业扶持、企业品牌培育政策,完善领域标准、建设专家实验室、聘请专家授课、举办技能大赛等途径,实现劳动者职业
四、加快农村公共服务人才的培养
(十)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继续实施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的人才支援计划、教师专业计划和高龄讲习计划。 加大乡村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正确培养本土化优秀教师。 改革完整的“国培计划”,深入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健全农村教师快速发展体系。 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评审可以按规定进行“考核、录用定向”,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限于所在学校岗位结构的比例。 切实落实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十一)加强农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服务人口1‰左右的比例,以县为单位每五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允许县域统一招聘编制,空多编制。 推进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贫困地区县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招聘条件,对急需不足的卫生健康专业人员通过面试、直接考察等方法公开招聘。 乡镇卫生院必须配备至少一名公共卫生医生。 深入开展全科医生特勤计划、农村订单导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全科医生辅助培训,支持在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工作或退休的医生多在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开设乡村诊所,充实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 完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激励机制,落实职称晋升和倾斜政策,优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按照政策合理核定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 优化农村基层卫生健康人才能力建设培训项目,加强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切实实施农村医生各种补助,逐步提高农村医生收入待遇,做好农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全科执业助理医生资格考试,转型为农村医生执业(助理)医生,医学专业高中毕业生 鼓励免费培养来自本乡本土的大学生乡村医生,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培训乡村卫生健康工作队伍,改善乡村卫生服务和管理水平。
(十二)加强农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文化旅游体育人才为农村服务,重点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 完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专业人才支持政策,培养农村文艺部、创作队伍、文化志愿者、非遗传继承者、农村旅游模范。 鼓励运动员、教练员、体育专业师生、体育科研人员参加乡村体育指导志愿者活动。
(十三)加强农村规划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熟悉乡村的首席规划师、乡村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团队参与乡村规划设计、特色景观营造、人文风貌诱惑,提高设计建设水平,营造乡村特色风貌。 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人才互通共享,搭建服务平台,畅通交流机制。 实施农村本土建设人才培养项目,加强农村建设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培养公路工程人员、水利人员、卫生间改建专家、农村住宅建设指导员等专业人员,提高农村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和农村住宅建设的管理水平。
五、加快培养乡村治理人才
(十四)加强乡镇党政人才队伍建设。 选拔安置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组书记,健全乡镇事业工作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曾到村任职的选拔调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的常态化机制。 实行乡镇编制专编,确定乡镇新录用公务员的乡镇最低服务年限,规范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 实行乡镇职工津贴和严格的边远地区津贴政策,确保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 落实严格的边远地区乡镇公务员考试记录政策,适当降低门槛和考试比例,允许县乡二级以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有本地户口或在当地长时间生活工作的人为对象担任一定数量的职位。
(十五)推进村党组织领导队伍整体优化提高。 多次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有钱人能力强、和谐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 重视从本村财富名人、外出务工商人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中的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 本村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以从上级、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探索进村工作。 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和村“两委”组成人员资格联审机制,落实村“两委”组成人员近亲回避,净化优化村干部队伍。 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录用乡镇公务员,加大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 县级党委每年至少培训一次村党组织书记,支持村干部和农民参加学历教育。 多次向重要乡村派遣驻村第一书记和职工队伍制度。
(十六)实施“一村一个大学生”培养计划。 鼓励各地遴选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根据振兴农村的诉求开设农业专业,支持村干部、新型农业经营的主体领导、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采取在校学习、灵活学制、农学更替、农村教育输送等方法,并 进一步加强对村的调任,履行大学生村长的相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长的管理工作,落实选拔学生通常占本年度公务员考试记录计划10%左右的规模要求。 通过各地各种渠道鼓励大学毕业生到村庄就业。 扩大高校毕业生“三本一本”招生规模。
(十七)加强农村社会职工队伍建设。 加快乡镇社会就业服务站建设,加大政府服务购买力,引导社会就业人员提供专业服务,大力培育社会就业服务类社会组织。 大力培养本土社会就业专业人才,鼓励村干部、青年党员等参加社会就业职业资格评价和各类教育培训。 继续实施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社会实务专业人才支援计划。 加强乡村儿童关怀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补充项目奖、减免税收等途径吸引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人员参加社区服务。
(十八)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按计划分为农村经营管理的行政职责和事业职责,建立健全职责目录表。 采取招录、调剂、录用等方法,配备专业兼职人员等方法,充实农村经营管理队伍,确保工作人员和负责人。 目标是加强业务培训,3年内轮流培训。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仲裁员等级评价制度。 将农村合作组织管理专业纳入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范围,完善考核标准。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培养,完善激励机制。
(十九)加强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养,完善工资待遇和职业保障政策,培养通专结合、一专多能执法人才。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力度下降,通过招录、录用、政府采购服务、志愿者队伍快速发展等途径,充实乡镇法律界人士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加强乡村法律服务人才培养。 以村干部、村妇女联合会执委会、人民调解员、网络人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要点,加快培养“懂法律的人”。 培养农村学法使用示范户,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与农村学法使用示范户的密切关联机制。 提高农村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有序推进从农村“五老”工作人员中选拔聘任人民调解员。 完善和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
六、加快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的培养
(二十)培养农业农村高科技领军人才。 国家重要人才项目人才专项优先扶持农业农村行业,推进农业农村科研优秀人才培养,鼓励各地实施农业农村行业“人才引进计划”,加快高新技术领军人才和队伍培养。 加强优秀青年后备人才的培养,突出基层领导。 支持高新技术领军人才按照相关政策落户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等。
(二十一)培养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 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平台,发现人才、培养人才、聚集人才。 加强农业公司的科技人才培养。 健全农业科研立项、成果评价、成果转化机制,完善科技人员兼职工资兼职、股权期权共享、公司设立、成果权益分配等激励方法。
(二十二)培养农业农村科技宣传人才。 推进农业技术宣传体系创新,使公益性和经营性农业技术宣传完全融合,融合快速发展机制,允许提供增值服务合理报酬。 全面实施农业技术宣传服务特别招聘计划。 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制改革,突出绩效水平和实际贡献,倾斜服务基层一线人才,落实农业农村科技宣传人才差异化分类考核。 实施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素质提高项目,重点培训若手中坚农业技术人员。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作员、新闻工作者队伍。 鼓励地方向“土门家”、“田秀才”、“乡创客”发放补助金。 开展“寻找最美的农业技术人员”活动。 吸引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宣传“科技小院”等培养模式,派研究生到农村开展实用技术研究和宣传服务事业。
(二十三)快速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 通过重复政府派遣、市场选择、志愿者参与,科技特派员的实务体制得到完善,科技特派员的来源渠道得到拓宽,各级科技特派员的科技服务和创业全面覆盖逐渐实现。 完全优化科技特派员的支持激励政策,持续加大科技特派员对实务的支持力度,宣传优势共同体模式,支持科技特派员指导创办合作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业公司。
(/S2/)七、逐一发挥各类主体在农村人才培养中的作用)/S2/) )。
(二十四)完整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全面加强涉农高校的耕读教育,将耕读教育相关课程作为涉农专业学生必修课。 深入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加快培养卓越创新型、复合应用型、实用技能型农林人才。 通过生物技术、新闻技术等现代科技改造提升现有农业专业人才,建设新兴农业专业人才。 引诱综合性大学拓宽农业以前传下来的学科边界,增设涉农学科专业。 加强农村振兴快速发展研究院建设,加大涉农专业招生支持力度。 加强农林高校网络培训教育资源的共享,构建实用精品的培训课程体系。
(二十五)加快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 加强农村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优先支持高水平农业高等院校开展系级职业教育,通过校企合作、政府缴费、资源整合等途径建设实习实训基地。 支持职业院校加强农业相关专业建设,开发技术研发平台,开设特色技术班,培养基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采用学制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的模式对农村“两后生”进行技能培训。 鼓励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留守妇女等参加高考,可适当降低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
(二十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为依托培养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 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主要渠道、主要阵地的作用,对“三农”干部培训进行分类逐步开展。 加强对以县级党校(行政学校)为主体、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基层组织书记等农村干部队伍的培训。 采用线上与线下结合等模式,将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教育资源延伸到村和社区。
(二十七)每人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教育机构的作用。 支持职业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培训学校(机构)、农业技术宣传机构、农业科研院所等,加强高素质农民、有才能的工匠等本土人才的培养。 探索建立农民单位银行,推进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的有效联系。 建立政府招商引资、多元参与的投入机制,将农民教育培训经费按规定列入各级预算,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652八)支持公司参与乡村人才培养。 将农业公司依托原料基地、产业园区等建设实训基地,引导农民推广和培训新技术的应用。 鼓励农业公司根据新闻、科技、企业品牌、资金等特点,带领农民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建设乡村人才孵化基地。 支持农业公司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基地建设,培养科技创新人才。
八、建立农村人才振兴体制的结构
二十九)健全农村职工培训制度。 完善县级以上机关青年干部在农村基层培训机制,有计划地安排县级以上机关具有快速发展潜力的青年干部到乡镇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安排优秀干部到农村干事创业。
( 30 )完善的乡村人才培养制度。 大力培养公费教师和学生,实施岗前培训,确定基层工作年限,推进专项工作计划与公费教师和学生培养相结合。 推进职业院校(包括技工院校)建设农业相关专业学校和开设特色工艺班,与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用工单位准确对接,培养乡村人才。 支持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加强合作,依法在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订单式”培养专业人才。
(三十一)建立各种人才定期农村服务制度。 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等人才定期为农村服务的制度,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农村和涉农公司创新创业,充分保障职称评审、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 鼓励地方整合各行业外部人才成立乡村振兴顾问团,吸引退休专家和干部为乡村振兴服务。 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大致有一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验的要求。 国家定期派遣医疗卫生人员到基层和艰苦的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 执业医生晋升高级副技术职务的,应当具有累计1年以上向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验。 支持专业技术人员以项目合作、短期就业、专家服务、兼职等多种形式在基层开展服务活动,在基层累计时间超过半年的视为基层就业经验,作为职称评审、岗位录用的重要参考。 对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岗位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可以采用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法,合理明确薪酬待遇。 地方通过建设人才公寓、发放住房补助,允许返乡人员子女在就业创业地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鼓励返乡人员居住和子女入学问题得到解决。 完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机制,为返乡人员及其家属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提供便利服务。
(三十二)健全鼓励人才流动到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的激励制度。 适当放宽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条件。 在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长期就业的,加大对职业热情绩效、实际就业绩效、工作年限等的考核权重,实行完整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鼓励人才扎根一线工作。 宣传医疗教育人才“集体式”支援疆援西藏的经验方法,将人才“集体式”援助逐渐扩展到其他艰苦地区和越来越多的行业。
(三十三)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一录用制度。 积极开展统一录用基层各类编制资源试点工作,探索赋予乡镇更灵活的用人自主权,鼓励自上而下跨层次调整行政事业编制,推进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倾斜。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学校招聘”,宣传城乡学校共同体、农村中心学校模式。 加强县卫生人才一体化配置和管理,在区域卫生编制总量内统一配置各类卫生人才,加强多劳多得、优学优酬,鼓励“县招聘乡用”和“乡招聘村用”的实施。
三十四)完善的乡村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组织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技能考核。 探索“通过比赛考核”、“通过项目考核”,满足条件后可以直接认定相应的技能等级。 根据有关规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破例评定相应的技能等级。
(三十五)建立健全农村人才等级分类评价体系。 多次反复“写论文于大地”,完善农业农村行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探索推广将技术标准、专题报告、快速发展规划、技术方案、试验报告等视为发表论文的评审方法。 农村快速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的,可以设立特设岗位,不受常设岗位总量、职务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三十六)提高农村人才服务保障能力。 完善农村人才认定标准,抓紧编制农村人才分类统计,加强农村人才就业新闻化建设,建立健全县农村人力资源管理网络。 加强人才管理服务业,大力快速发展农村人才服务业,吸引市场主体为农村人才提供中介、新闻等服务。
九、保障措施
( 37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要把振兴农村人才作为实施农村振兴战术的重要任务,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领导、党委统一协调农村事业单位、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农村人才振兴事业联席会议制度。 将振兴农村人才纳入人才事业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农村振兴绩效考核。 加强农村实务干部队伍的培养、配置、管理和录用,把干部培养推向农村振兴第一线,选拔配备农村振兴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市县负责农村振兴的领导干部,重视选拔任用政治过硬、成绩突出的农村实务干部。
(三十八)加强政策保障。 加强农村人力资源振兴投资保障,支持涉农公司增加农村人力资本开发投资。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三垦建设用地指标侧重于支持各类农村人才快速发展新产业新业态。 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证券、保险、担保、基金等金融机构为农村振兴服务,吸引工商资本投资农村事业,使人才回流农村。
(三十九)建设乡村才聚集人才的平台。 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农村创业创新园区等平台建设,支持入园公司、科研院所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奖补充等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加强人才驿站、人才服务站、专家服务基地、青年之家、妇女之家等人才服务平台建设,为乡村人才提供政策咨询、职称申报、项目申报、融资对接等服务。
(四十)制定农村人才特别计划。 判断实施农村振兴战术的必要性,判断农村人才的供求总量和结构,细化农村人才的GDP缺口,探索农村人才新闻库的建立和编目诉求。 在了解农村人才现状的基础上,制定农村人才振兴规划,确定农村人才振兴的总体要求、要点任务、政策措施,推进“三农”职工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十一)营造良好的环境。 完善支持农村产业快速发展的政策体系,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农村快速发展条件,提高农村生活便利化水平,留住城乡人才。 通过优秀人才评选、创新创业大赛、职业技能大赛等途径,每年评选农村人才先进典型,按规定给予表彰和政策扶持,增强吸引农村人才到上游、在农业中获得荣誉的思想观念。
标题:“两办: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乡村治理等人才”
地址:http://www.bjzghzbx.com.cn/bftt/2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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