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信息网中欧班列通关运输的通行效率和便利化水平预计今年下半年将进一步提高,向西开放的国际物流大通道也将更加畅通。
最近,海关总署宣布,从2021年6月15日起开始实施铁路快速通关(以下称“快速通”业务模式)。
公告称,铁路运营公司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申请开展高速铁路业务,由出入境铁路列车负责人按照规定向海关传输铁路舱位的电子数据。 通过对上述数据进行审核、通过、核销,海关部门实现了对铁路列车上载进出口货物的报关运输的监管,无需运营公司另行申报办理报关手续。 由此,提高了国内班列的转换通行效率和便利化程度。
据报道,铁路舱位的电子数据包括原始舱位、预配舱位、出入境高速通关新闻、出入境高速通关运输新闻、出入境高速通关货物运输(出发)到达新闻等。
公告对入境高速通信业务中各类电子数据的传输节点作出了确定规定。 包括运营公司在内,应当在原舱位电子数据传输期限前,告知进出境铁路列车负责人电子数据新闻的关联。 铁路列车负责人应当在原始舱门的电子数据入库后,在铁路列车入境前,向海关传输入境高速通关新闻的电子数据。 只有原舱位电子数据货物正常的货物入境快通货物才能从货物入境地装载并带出; 入境快运货物装载完毕后,离开入境地时,入境铁路列车负责人必须向海关传输入境快运新闻的电子数据; 货物到达货物搬运地时,舱门相关电子数据运输者必须向海关传输货物搬运高速报关货物搬运新闻的电子数据。
货物进口快运货物到达指运地后,运输途中发生货物短损,或者经海关检查确认货物实际件数、重量错误等符合载货清单变更条件的,入出境铁路列车负责人可以向指运地税机关申请制作原始载货清单电子数据相关情况。
同样,在出境快运业务中,运营公司应当在载货清单电子数据运输期限前,告知出入境铁路列车负责人电子数据新闻的关联。 铁路列车负责人在载货清单电子数据入库后,应当向海关传输出境快报新闻的电子数据; 货物目录相关电子数据运输者在出境快运货物到达出发地时,应当向海关运输出境快运快递到达的新闻电子数据。 如果货物目录的电子数据已经分发,出境快运货物可以从出发地装运; 出入境铁路列车负责人应当在出境快速报关货物从出发地提取、抵达出境地及配给舱位电子数据正常到达后,分别向海关传输出境快速报关运输新闻电子数据、运输报告电子数据和出境快速报关货物的装货舱位电子数据。
另外,出入境快速货物,必要时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载货目录和载货目录。 列车所载进出口货物为限制开展报关业务的货物时,不允许开展快速通道业务。
标题:“中欧班列转关运行将再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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