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信息网年12月29日,中央农村实务会议首次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残联党组书记高莉就相关建议接受了记者采访。
高莉表示,“十二五”期间,现代农业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农村振兴有了良好开端。 新时期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脱帽,搬迁任务轻而易举全面完成,消除绝对贫困和区域性贫困,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 但是,必须看到消除贫困的风险依然存在。 “在这个新阶段,相对贫困依然存在。 因此,巩固扶贫成果,促进农村振兴快速发展仍然是未来扶贫开发和农业农村事业的核心任务。 ”就此,高莉提出了四个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动态监测预警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政策联系三是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四是建立健全考核判断机制
高莉认为,目前一些贫困家庭发展迅速能力弱,边缘家庭抗风险能力弱,各类贫困带来的贫困风险依然存在。 将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和有返贫风险的非建设档案登记的卡贫困户纳入监测对象,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准确了解被监测情况,开展对比性合作,稳定脱贫,根本脱贫
“即结合脱贫攻坚的完成情况和振兴农村的新目标要求,抓好政策衔接,系统全面梳理判断现行扶贫攻坚政策,探索将现行扶贫政策转化为促进农村振兴的政策,支持部分扶贫政策的延伸招标。”高莉说, 提出推进从优惠性政策向普惠性政策的转变,使援助政策向周边困难群体倾斜,建立处理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高莉还提出,要更加大力倾斜公共财政为“三农”,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一长效机制。 财政资金要发挥“42000斤”的作用,通过全国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地方政府振兴农村、扶贫攻坚行业常规发行债券的公益性项目等,越来越多的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到农村振兴中。
高莉认为,各级政府必须把振兴农村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规划,科学建立农村振兴审评、监督检查制度。 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一边尽可能地工作,一边尽可能地工作。 不搞多次加分、一刀切、形式主义,长期奏效,稳步推进。 ”高莉说。
标题:“全国人大代表高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抓好乡村振兴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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