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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许多城市相比,中新网5月18日以“国家”、“中国”的名义公布了经营者环境评价排行榜数量较多的问题。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信息发言人金贤东18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发改委组织经营者环境评估重视深化改革,多次考核督促改进,考核督促优越,不设“排行榜”、“奖牌名单”,每个城市和城市都有国家发改委相关
18日,国家发改委举行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记者提问称,许多城市以“国家”、“中国”名义发布的经营者环境评价排名数量众多,一年可以收到7、8种截然不同的评价结果,另外,“排名”、“ 国家发改委对此有何看法? 如何进行规范管理?
金贤东表示,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国家发改委开展了中国经营者环境评价,建立了符合国情的中国经营者环境评价体系。 国家发改委连续三年在全国组织开展多批商业经营者环境评价,覆盖31个省区市,共有98个城市和18个国家级新区参加评价,充分发挥评价对优化商业经营者环境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参与评价城市对当地商业经营者环境整体水平、存在的弱点、 指导和帮助学生及时把握改善方向等,为评价城市持续优化各地商业经营者环境提供了决策参考。
金贤东指出,目前社会上以“国家”、“中国”名义发布的经营者环境评价排名数量众多,相关评价多为学术研究,所使用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数据源等与通行方法有很大不同。 有人用“权威”“官方”等词迷惑社会公众,也有人过度强调得分排名,组织颁奖仪式,接受培训,收取参加费用。
2019年底国务院发布的《营商环境优化条例》的确定要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的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也不得增加市场主体的负担。 任何机构都不得利用经营者的环境评价牟利。 金贤东说,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认真贯彻《条例》的要求,规范各类经营者的环境评价,促进评价回归本源。
另一方面,加强源代码管理。 对未经国家认同、授权或处于学术研究、理论探索阶段的经营者进行环境评价,组织进行评价的相关主体应当确定研究属性、规范相关表达,以免对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造成误解。 与此同时,发改委将继续加强对相关情况的发布解读。 去年首次发表了“中国营商环境报告”。 这是我国营商环境评价行业的第一份国家报告。 下一步,继续加大发布力度,更好地发挥评价对优化经营环境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另一方面,加强监督处分。 社会各界共同加强监督,发现以“中国经营者环境评价”名义或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名义征收参加费、培训费或其他谋取利益的行为,请以适当方式反馈改革委员会。 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进行调查,坚决切断经营者环境评价背后的“优势链”,借开展经营者环境评价的机会,严格禁止地方政府、市场主体征收参与费、培训费,并颁发奖项
标题:“坚决斩断营商环境评价背后的好处链条”
地址:http://www.bjzghzbx.com.cn/bftt/2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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