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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提出指导意见推进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查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提高小型村庄建设项目审批实效,加快生态系统美丽乡村建设。

《指导意见》确定了村建设项目简易考核实施应掌握的基本基本基础,从确定适用范围、简化考核程序、创新考核服务方法、发挥村民作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对适用简易审批的村庄建设项目,从以下方面进行了优化简化。 一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批准的办法,合并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核环节。 二是允许地方结合实际,将部分事项依法委托乡镇政府实施。 三是通过向地方发放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模板等方法,加大对项目单位的指导力度。 四、对全县村整体推进的村建设项目,其子项目由不同项目法人组织建设实施,规定是否需要按子项目规模进行招标。 (记者熊丽)。

“三部门出台指导意见 推动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


标题:“三部门出台指导意见 推动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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