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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企业进入门槛进一步放宽
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和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解读了日前发布的《工业和新闻部关于修订《新能源汽车生产公司和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缓解准入壁垒,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优质快速发展。
据介绍,文案第一阶段的修订有三个方面。 一是为了更好地激发公司活力,降低公司进入门槛,删除了关于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公司进入的“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 二是将新能源汽车生产公司的停产期从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三、删除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公司准入申请的过渡期临时条款。
上述负责人解释说,根据《道路汽车生产公司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第34条第3款的规定,生产公司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特别公示。 《准入规定》中关于新能源汽车生产公司特别公示的要求应当与其一致。 另外,过渡期临时条款主要适用于在《准入规定》实施前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公司和产品,因此要求在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之间遵守相关过渡期规定,但目前过渡期已经结束。 (记者黄鑫) )。
标题:“新能源车企准入门槛进一步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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