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北京1月4日电(记者罗知之)为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重循环相互促进的新的快速发展格局,近日,人民银行与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国家外汇局共同出台了“跨境人民币政策,

“六部门: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

《通知》共包括五个部分,共十五条,围绕实体经济诉求推进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便利个人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跨境收付,

值得观察的是,在便利个人经常项目领取跨境人民币方面,《通知》确定,支持个人经常项目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支持国内银行根据《展示行业三大方针》,为个人开展定期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进一步便利个人薪酬等合法合规收入跨境结算业务。

“六部门: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

另外,根据《通知》,应当便利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领取港澳同名汇款。 国内银行可以为港澳居民开设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用于接收港澳居民每人每天8万元以内同名账户的汇款资金。 国内银行必须确保汇款和汇款资金的采用符合现行规定。 其中,汇款资金只能用于国内费用支出,不得购买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

“六部门: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通知》落地实施工作,加强对商业银行的业务指导,不断优化人民币跨境录用政策,切实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的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


标题:“六部门: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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