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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角洲生态示范区公布了首批4、15类海关相关事项的一般清单

本网北京8月25日电(记者车科蒙)日前,上海青浦、苏州吴江、嘉兴嘉善3家税务局联合签署《长江三角洲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涉税若干事项区际传销合作备忘录》,公布了前4类15项涉税若干事项的区际传销名单。

青浦、吴江、嘉善3个税务部门在充分考虑示范区纳税人业务习性的基础上,选择新闻报告、发票处理、新闻查询和出具说明4个方面的15个高频涉税的几个事项进行试点,其中12个涉税的几个事项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

在一体化示范区内注册经营的纳税人,可以在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附近选择实体纳税服务场所跨地区申请列入名单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副局长蒋旭涛表示,推进海关若干事项的区际通行,有利于鼓励创业创新,保证市场要素自由流通,构建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税收经营者环境,更好地服务长江三角洲经济集群,是我国经济的国内大循环体系 示范区税务部门在推进税务相关事项跨省一般事务处理方面,通过先行先试和实践创新,可以为长江三角洲地区乃至全国事务税便利化积累经验、提供参考,构建更好更好的税收经营者环境。

“长三角生态示范区发布涉税一些事项通办清单”

据悉,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快速发展上升为国家战术以来,青浦、吴江、嘉善三地税务机关加强了信息表达协调,为持续推进三地涉税业务融合,促进区际涉税业务的“同城化”处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三地税务部门已相互安装自助纳税终端,提供跨省打印纳税证明和纳税记录等服务,在纳税服务大厅设有“长江三角洲一体化服务专用窗口”,处理示范区纳税工作。

“长三角生态示范区发布涉税一些事项通办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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