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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15日电15日,太平洋证券发布《云南省证监局关于领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决定指出,太平洋证券对下属全资替代投资子公司的太证非凡投资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太证非凡)监管不到位,未能较为有效地促使太证非凡合规加强云南省证券监督局在太平洋
公告屏幕截图
公告称,太平洋证券2019年6月28日收到云南证监局《限制业务活动预告函》( 2019年7月12日,企业收到云南省证监局《关于对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业务活动限制措施的决定》)。
决策书称,经调查,云南省证券监督局发现,对太平洋证券进行下属完全替代投资的子企业太证非凡投资有限企业太证非凡监管不到位,未能有效促使太证非凡合规风险管理和审慎开展业务等问题。 在有大量审批事项考核和痕迹不规范的情况下,总经理离任未进行离任考核,重要印鉴管理、印制不规范,风险管委会缺乏独立性,部分协议、合同及投资决策表未经合规、风险管理师考核,投票后管理不充分,存在一定的投资隐患。
决定书中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企业监督管理条例》第27条、《证券企业风险管理指标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企业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云南证券监督局决定,自收到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书之日起,暂停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企业另类投资子公司业务(项目退出或投资目标股权转让除外)三个月。
针对此次处罚,太平洋证券在公告中表示,将按照《政策决定书》的要求积极改进,进一步加强对全资替代投资子公司的太证非凡监管,督促其加强太证非凡合规风险管理,审慎开展业务。 证据是按照监管要求有序改进,今年以来没有新增投资项目,加强了存量投资项目退出工作。
太平洋证券称,太证非凡的年营业收入为- 8,507.64万元,净利润为- 8,959.40万元,这些决定不会对企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现在企业的经营状况正常。 (中新经纬APP ) )。
标题:“风险管控失责!太平洋证券另类投资子企业业务被暂停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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