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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商会调解中心”在洪泽区法院被除名。 洪泽区委常务委员、韩文治统战部部长、洪泽区法院党组织书记、院长李玲、洪泽区工商联主席胡妍慧出席了会议,商会调解员代表和民营公司代表参加。 洪泽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秀山主持会议。

“洪泽“商会调解中心”在区法院揭牌成立”


李玲表示,近年来,区工商联和区法院密切合作,共同致力于为洪泽民营公司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已建成的非公会公司投诉协调对接平台已从18家商会上传,共同解决纠纷80多家

关于如何搞好商会的商事调解工作,李玲提出要切实认识商会调解工作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调解服务的保障水平。 要健全商会调解工作机制,确定成员职能、调解范围、工作程序,细化区工商联、仲裁、工会、法院等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保障商会调解工作规范的开展; 要充分利用“无诉讼村居”、“逐一解决”等在线平台,打造“商会调解+多边联动”特色企业品牌,为全区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决、法治化经营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洪泽“商会调解中心”在区法院揭牌成立”

关于更好地发挥商会调解中心的作用,我真的为党委、政府担心,为民营公司解决困局。 汉文治强调,必须继续健全机制。 要结合领域优势、纠纷法则,探索形成较为有效的商会调解规则,推进民营公司纠纷多元化解、快速解决、较为有效的解决。 必须继续组建两个队伍。 区法院、区工商联要将调解员纳入社会实务专业人才培养、职业水平评价体系,通过定期培训指导、庭审观摩等方法,全面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绝技。 三要继续加强合作。 要充分利用调解中心平台,实现商会调解中心与法院调解平台、对口业务部门的无缝对接,使商会调解成为现实。

“洪泽“商会调解中心”在区法院揭牌成立”

胡妍慧宣读了区法院、区工商联制定的商会参加诉前调解实施方案。

在随后召开的商会商事调解座谈会上,韩文治、李玲共同向首批特邀调解员发出聘书,与会单位代表在商会调解的作用、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陈子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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