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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艳的季节蔬菜、活蹦乱跳的海鲜、繁忙的商人身影、喧闹但充满活力的农产品市场是城市中最俗气的存在。 但是,在这次新冠灾祸中,农产品市场掀起了风波。 在最近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副司长胡剑萍介绍了农贸市场防疫和监管的相关工作。

“以法为器,解农产品市场快速发展难题”

“全国现有农产品市场4.41万家,其中批发市场4100多家,农贸市场、菜市和贸易市场约4万家。 ”根据胡剑萍的消息,目前约有7成的农产品经由批发市场流通,农产品市场仍是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

飞速发展背后的风险不容忽视

新冠肺炎发生以来,各地农产品市场多次开始营业,批发市场逐个发挥蓄水池和调节器的作用,零售市场也比较有效地发挥了为平民服务的功能,为保障市场供给,稳定价格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经过4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农产品市场取得了巨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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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剑萍也指出农产品市场仍然存在风险。 在一些大城市,受租金等影响,部分市场将水产品、肉类等生鲜农产品的经营置于地下,如果通风、清洁不充分,将带来一定的卫生防疫危险。 下一步,加强管理,抓紧消化防疫事业,吸引市场调整功能分区,将生鲜农产品转移到地面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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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的因素是,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市场处于“谁投资、谁管理、谁运营、谁盈利”的模式,存在计划布局不合理、公益属性不确定、建设投入不足、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商务部流通支出研究所副所长关利欣表示,随着支出升级的加快和流通技术的进步,农产品批发市场不能比较有效地处理农户式生产和社会化大流通的矛盾,在促进产销衔接、推进农业产业化、保障食品安全、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等方面的功能发挥还需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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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切需要确定法律地位

“未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农产品市场支撑力度,提高软硬件建设水平,大力推进农产品市场立法工作,确定市场公益性地位,规范建设运营管理各项制度。”胡剑萍在发布会上表示。

农产品市场立法能首先处理那些问题? 对此,关利欣认为,农产品市场立法着眼于更好地发挥市场功能,从计划布局、市场准入、运营管理、公平竞争、规范标准、政府管理等方面着手,确定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法律地位,依法科学、合理、有序、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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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新闻中心副主任张国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对我国农批市场来说,目前最重要的是国家尽快制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法》,一是确立农批市场的法律地位,保护农批市场的权益不受侵害。 第二,必须处理农批市场的公益性问题。 农批市场影响着所有客户的“菜篮子”、“水果篮子”,是民生的头等大事。 第三,必须处理农批市场的管理体制问题。 “九龙治水”违反农产品生产、加工、冷链物流、包装运输、批发销售和费用的顺序规律,制约着农批市场的科学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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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无论是日本、韩国等东亚地区,还是欧洲、美国,它们很早就制定了相关法律,法律和计划在农产品流通和批发市场管理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我国在农产品市场立法方面相对落后,但其存在的建设、运维、管理等多方面问题与法律缺陷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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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农产品市场立法主要处理的是批发市场的性质问题,即以法律形式确认公益属性。 拉动亿万小农户的利益,关系到成千上万顾客的“菜篮子”、“水果篮子”的稳定,公益性的农产品市场不仅可以维持生产者的积极性,还可以维持终端昂贵的长时间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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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有必要确认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 据介绍,全国4100多个批发市场中,70%左右属于产地市场,约30%为销售地市场,也有部分集散地市场。 任何一种类型,大多是自发形成的。

经济快速发展,大量资本进入该行业,由于规划不足、法律法规不健全、地方政府盲目招商引资等因素,领域投资大幅过剩,恶性竞争加剧。 “立法保护市场主体的权益不受侵害,不造成恶性竞争和不必要的浪费。 ’张国坦率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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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他认为农产品市场立法能结束市场流通管理方面的“九龙治水”问题,统筹管理、统筹规划能更有效地处理农产品市场的快速发展问题。

面对“他山之石、玉不可攻”世界农产品市场目前的美国模式、欧洲模式、日本模式等,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快速发展模式应该走向何方? 对此,张国认为,我国与欧美国家差距较大,可以借鉴日韩等快速发展模式,逐一发扬中国特色,着力细化管理、科学化布局、提高基础设施。

“以法为器,解农产品市场快速发展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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