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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发布新客规:提高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

本社北京7月15日(记者魏玉坤)记者15日获悉,交通运输部近日修改发布了《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

规定提高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 允许旅客巴士在始发地、中途停靠地所在的市区沿途下车,方便旅客出行。 允许客运站在满足基本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扩展旅游集散、邮政、物流等功能,完全利用客运站的资源; 允许包租巴士客运向下兼容运营。 即省际、市际、县际包租巴士客运经营者可以分别经营省内、市内、县内包租巴士客运业务。 适当提高包租巴士客运车辆数量要求,切实实现“放管结合”。

“新客规:提升经营者经营自主权”

规定要求,优化旅客运输许可。 取消许可条件中的车辆客流量要求,允许经营者根据市场诉求自行决定客车车型的“经由路线”由许可事项变更为备案事项,放开日本航班上限,在车辆类型等级以上调配车辆,释放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

“新客规:提升经营者经营自主权”

客运站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相对人申请手续,缩短许可期限,加强对规定降低公司制度交易价格的若干事项的检查和约定违法处分的力度,确保若干事项得到落实。

强调规范客运定制服务。 从事定制客运必须先取得班线经营许可,确定定制客运车辆核定人数不低于7人; 增加对从事定制服务的公交客运经营者和互联网平台的义务规定和监管要求。

规定,加强客运安全监管。 800公里以上客运站运输距离远、运行长、路况多、复杂,容易发生较大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要求在准入环节开展安全风险判断。 增加发车前安全告知、行李安全检查等措施和要求,确保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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