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工信部:小额政府采购项目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财政部、工业和新闻部有关负责人就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管理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打印《方法》的首要考虑事项是什么?
a )中小企业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优质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财政部、工业、新闻部重视支持政府采购政策的运用,以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年,财政部、工业和新闻部颁发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181号) ),通过确保份额、考核优惠等措施,扩大了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份额。 方法实施以来,更多的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目前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的金额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比例超过了70%。 但是,在政策执行中,预约分配措施不够细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不确定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对于政府采购完全支持中央深化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和中共中央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的中小企业政策相关要求,财政部在工业和新闻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通过政府采购, 《办法》的实施,将对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抓好“六保”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起到重要作用。
二、修订后的《办法》确定并细化了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吗?
a )修订的《办法》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一)细分预约约一半的规定。 主管预算部门要求组织判断本部门及所属部门的政府采购项目,确保适合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一是小额采购项目( 200万元以下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工程采购项目) )几乎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二是对超过上述金额的采购项目,将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为中小企业确保的比例在60%以上。 预留的采购份额单独列在政府采购预算中,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
(二)完善政府采购项目价格审查的优惠措施。 修改后的办法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审核未预约分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时,要求中小企业扣除6%—10% (工程项目为3%-5% )的价格。 另外,确定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用综合判断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点时,在评估时应采用原估算进行评估,并增加该价格点的3%-5%作为价格点。
(三)为支持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采取了许多措施。 《办法》还规定了在资金支付、信用担保等方面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一是鼓励购房者适当缩短对中小企业的支付期,提高预付款比例;二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导中小企业使用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提供投标(响应)担保、履约担保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 三是鼓励中小企业依法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四)提高操作性。 为了使预算部门更好地执行预约份额政策,《办法》细分了预约份额的四个具体办法。 例如,整个采购项目的预约、专业采购包的设置、采购者要求加入共同体、要求供应商分包等。 确定了不适合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可以不预约的5种具体情况,使采购人员能够科学合理地预约采购项目。 另外,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主管部门等相关主体的责任,加强了政策执行的刚性。
三、预算部门应该如何执行政策?
a )各级预算机关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办法》的规定开展以下业务:
一、主管预算部门应当组织本部门及所属部门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判断,统一制定面向中小企业确保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 适合中小企业提供的,确保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出。 二、加强采购诉求管理,合理明确采购诉求,确定采购文件中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采购或给予中小企业考核优惠的具体措施。 例如,要求整体预约采购项目、设置采购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作为联合体参加、供应商分包给中小企业的,确定预约的目标和金额,并在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规定。 未预约市场份额的,应当确定相关价格扣除比率或者价格积分加算比率; 鼓励购房者根据现实情况,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优惠条件。 三、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程绩效管理,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支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测和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四、主管预算机构应当从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的份额确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预约项目的执行情况。 未达到本法规定的预约份额比例的,应当证明。
财政部应将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作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重要复印件的各省级财政部门也要结合本地区的现实情况,尽快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实现对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
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中小企业是否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资料?
a )中小企业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享受扶持政策,只需要发行《中小企业声明书》作为中小企业身份证。 中小企业必须按照《办法》的规定和《中小企业划一的标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公司() 300号) ),如实填写和提交《中小企业声明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交《中小企业声明书》以外的说明书文件,也不得经事先认定后进入名册库等。 中小企业对其声明文案的真实性负责,声明文案不真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为了帮助广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识别公司的规模类型,工业和新闻化部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的自检小流程,并于年2月27日在线执行。 国务院客户端与工业和新闻部网站有链接,广大中小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填写公司所属领域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公司规模类型测试结果,目前已向社会公众提供80多万次咨询服务。
对中小企业的规模类型有争议的,《办法》规定,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解决和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在注册所在地注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有关部门收到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的信后10
五、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你有那些建议?
答:为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中小企业建议关注以下几点。
一是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时发现商机。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网络覆盖全国,采购意向公告、招标公告等各类采购新闻在我国政府采购网上集中统一发布。 建议中小企业确定负责人,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包括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协议公告等)的新闻,参考采购意向公告复印件,选择感兴趣的项目,尽早做好参与政府采购的相关准备。
二是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办法》规定了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时,采购文件应包括的复印件。 在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的采购公告中,明确记载了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方法。 中小企业应当按照采购公告的指导,及时拿到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响应文件和《中小企业声明书》,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法提交。
三是协助监督检查、解决投诉。 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解决过程中需要认定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不需要申请,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部门致函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政府部门与中小企业认定进行比较相关调查时,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工作。
四是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维护合法权益。 根据《办法》,未按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计价点加算的,属于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没有执行政策,在采购过程或者中标、成交的结果中,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相应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标题:“两部门:小额政府采购项目全留给中小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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