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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明温雯
[借鉴国际经验,注册和生产经营实务对新区公司一律实行15%的名义税率,对高科技外资公司、“卡脖子”关键环节和要点行业公司也实行同等税收优惠。 ]
近30年来,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快速发展变迁以税制改革为主轴,从初期对外开放到中期要点向内深化宣传改革,再到现在更高水平的新一轮改革开放,内外形成了两个扇面的辐射和溢出效应,呈波状前进,呈螺旋状上升的节奏和旋律
围绕自由贸易税改革这一重要因素,系统梳理了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历史变迁,总结了快速发展的特点和内在逻辑,认真考虑了上海自由贸易区新区为何增设、如何建设等重大现实问题,提出了适合这一功能载体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
税制改革始终与中国自由贸易区近30年的快速发展过程相勾结
20世纪90年代初,党中央有建设中国自由贸易区的战术构想,但受制于当时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和对外开放的程度,还不能一步步建成与国际标准接轨的自由贸易区,只能从保税区的设立开始建设。
上海外高桥( 600648 )保税区是国务院于1990年6月批准设立的全国第一个保税区,也是中国自由贸易区的第一个雏形。 至今,全国设有100多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具有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多种功能模式和沿海口岸型、内陆口岸型、陆路边境型等各方面的地理特征。 围绕国内保税这一核心内涵,保税区走上了贸易和投资便利化道路,奠定了中国自由贸易区快速发展的坚实基础。 从税改角度看,这个初级阶段的自贸区只在货物流转税方面实施了特殊政策,具有保税、缓税、免税和退税等功能,促进了这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快速发展。
年9月,随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启用,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快速发展道路进入了第二阶段。 改革高地,带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在深度和广度上进一步拓展空之间,探索形成可复制、可宣传的成功体验是这个阶段的重要特征。
但是,在目前自贸试验区政策框架下,全国各地自贸区在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方面实施了基本与国内一致的税率水平,税费改革的推进效果不大。 一方面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与国际通行规则衔接不畅,抑制了投资贸易自由化向纵深发展,另一方面允许区内注册公司开展区外业务,区内外公司治理边界模糊,无法实施自由贸易区公司垄断享有的差别税制。
实践表明,税费改革是我国自由贸易区创新快速发展的核心推动力,也是深化改革问题的核心和瓶颈难点。 中国自由贸易区税费改革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货物进出口环节产生的流转税,主要包括关税、增值税和费用税。 二是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公司所得税三是劳动者个人所得税 中国自由贸易区在不同的快速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税制特征和税改诉求。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入新阶段的背景下,由于社会生产力持续快速发展,经济基本面在稳定中发生变化,但税制作为生产关系中的重要分配机制未能给予同步调整,缺乏配套的自身改革内生动力,高于自由贸易区国际 要摆脱困境,只能在“新”字上面做文案。
上海自贸区新区肩负着层出不穷的历史重任
增设上海自由贸易区的新区域,使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入了更高水平的第三个快速发展阶段。 自由贸易区的新区域到底“新”在哪里? 对国际公认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区,注入新的特殊经济功能,结合我国30多年来的自由贸易区建设实践,可能涉及以下方面。
一是使用人人皆知的区域物理空之间新的、“物理包围网+数字包围网”新的监管模式,充分实现自贸区新区的空之间。 二是实行充分的“境内外”监管制度,特别是在实体包围网范围内采取“一线开放、二线管理”的监管措施。 三、赋予必要有限授权的自主立法权和监管功能; 四是在包括离岸贸易和离岸金融功能在内的各个方面开展离岸业务,建立和实施试点资金在资本项目下可流通、与世界主要自由贸易区充分竞争的五是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和雇佣制度六是自由贸易区新区的税收体系。
显然,基于新功能、新布局、新动力( 310328 )和扩大开放的有机结合,新区域是一切沉重的“新”的开始。 可以说,自贸区从初期的投资贸易便利化,到中期的投资贸易自由化,现已提升到更高水平开放和开发更高标准并行的前沿阵地,以及争夺亚太地区全球产业链体系整合中心地位的水平。 这样新的目标和新的任务意味着有必要与国际标准和国际市场全面接轨。 新的定位将为自由贸易区的税费改革创造新的条件,在参加新的全球化和新的全球合作竞争的同时,税制的交接也将成为渠道。
新税制是上海自由贸易区新区域建设的焦点
上海自贸区新区特殊经济功能的先行探索需要新的制度安排和特殊政策。 特别是要使国际一流自由贸易区的制度结构标准化,在税制建设上建设“政策制度创新特区”,把新区域建设成为受国际市场影响最大、最具竞争力的国家级特殊经济功能区。
税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其本质是创造平等竞争、公平税负的营商环境。 新区域建立新税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注重规则与国际接轨,税率必须与世界自贸区平均水平一致二是分类管理,只比较实际自贸区业务发生的部分,防止虚拟注册公司、无自贸区业务公司享受新区税收优惠; 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本所得税、股息税等各方面所复盖的四要同等看待,实行国民待遇; 五是加强宏观监管。
根据上述大致情况,上海自贸区新区建设应发挥聚集国际金融机构、跨国公司贸易总部分公司和金融贸易高级人才的综合特点,以自贸试验区已试行多年的外汇一体化自贸账户( ft账户)为基础,提供有利于离岸经济建设的特殊税制供给 包括国内跨国公司在内的全球跨国公司在新区设立投资、结算和运营总部,进一步推动离岸公司落地,支持和鼓励其快速发展
探索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上海自由贸易区新区域税收体系
为了发挥每个标的一流、先行先试的先导示范作用,上海自贸区新区要创新实施与国际自贸区惯例接轨的税收政策,从后端税收征管和纳税人服务逐渐向前端延伸到实体税制。 根据新区特殊功能的定位,以“简易税制、低税率、惠税”为根本,对“国内国外”监管区域内的实体公司和其他特殊机构(企业)实施差异化的税制安排,加强对全球跨国公司和一流人才的引力作用。
一是统一公司所得税率,构建世界高质量公司“重力场”。 资料显示,普遍实行税收优惠,降低公司经营价格是国际自由贸易区的通行做法,如新加坡、香港、韩国、德国等知名自由贸易区的公司所得税税率均在15%~17%左右。 目前,高新技术公司除可按15%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外,不区分自贸区注册公司的实际业务是在区内还是区外发生,为公平税负担,所得税率与国内公司一致,只能按25%征收。
自贸区新区大胆创新数字包围网监管模式,构建更先进的税收、金融、备案、信用、签证、检验检疫、风险管理为一体的全系统数字化大平台,对区域内各机构(企业)及其业务进行各方面 借鉴国际经验,注册和生产经营实务对新区公司一律实行15%的名义税率,对高科技外资公司、“卡脖子”关键环节和要点行业公司也实行同等税收优惠。
另外,为了提高新区对全球资金的吸引力,要确定海外投融资者参与中国金融市场的税制建设,制定统一透明的海外投资者税务细则,探索国内金融基础设施的代扣代缴规则。
二是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形成世界高级人才“蓄水池”。 借鉴粤港澳大湾区吸引国际高级人才的一种租税政策和方法,支持自贸区新区实施更优惠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在新区开展业务的境外(包括港澳台)领军人才和紧缺人才,实施内地和境外个人所得税税源 此外,应进一步采取政策,让在新区工作的世界高级人才承担与香港等地同等或同等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加快海外高级人才流向自由贸易区新区。 对受雇于新区域内享有“国内对外关闭”政策的外资企业的中国公民,与外国职工一样享受对外关闭的优惠政策。
三是开展离岸税制探索,培育离岸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动能”。 世界各国的投资者之所以受到离岸机构(企业)的欢迎,与通常的有限企业相比,在税收上得到很大的优惠是很重要的。 建议依托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划分离岸贸易、出口贸易功能区域和离岸金融先行区,实施实体围栏监管。 建设具有长期竞争力的服务实体经济离岸金融中心,对离岸机构(企业)开展的离岸业务和跨境业务,可减免间接税、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所得税税率可低于15%。
四、对跨境商品零售给予税收优惠,打造服务贸易开放的“新高地”。 超低水平关税乃至零关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是世界各国自由贸易)港口)区的通行做法。 建议在自由贸易区新区将国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扩大适用于高端服务贸易行业 例如,对根据经批准设立的“国内报关”监管的医疗机构,除享受进口设备的免关税外,还对提供医疗服务时发生的医疗耗材零售业务,如血管支架的设置、心脏起搏器的设置等,实施现有的跨境电子 对进口商品的跨境零售征收综合税,即关税为零,增值税和费税按70%征收,使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中国改革开放带来的快速发展奖金。
(徐家明是上海市流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业者50名论坛专家成员,温雯是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标题:“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应探索实施 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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