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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淮安市淮安生态环境局和淮安区行政审计局发布了《淮安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管办法(试行)》。
根据该办法,淮安生态环境局采取日常监督和年检方法,加强对环境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环境评估文件责任追究制,对环境评估违规机构实行联合惩戒。
淮安生态环境局及时通知区行政审计局对环境评估机构和环境评估工程师的处罚,区行政审计局根据生态环境局的处罚认定,对受处罚的环境评估机构和环境评估技师做1次黄牌、3次黄牌1次红牌,并通报区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惩戒。
该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质量,比较有效地遏制环评评估市场混乱,全区建设项目得到优质、快速的发展。
标题:“全市率先!淮安区实行环评机构“红黄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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