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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阻断“三角洲”病毒传染病的传播,洪泽法院积极参与疫情联合防控,发挥知识法院建设的特点,全面推进网上立案、云上法庭、e线执行等“云服务”,集中开展网上事务。


7月29日上午9时,围绕车库买卖合同的纠纷案在洪泽法院第二法庭如期开庭。 显示器上显示着原被告、法官、书记官的录像,但坐在审判现场的只有戴着口罩的审判员、书记官,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只需要一部手机就可以参加整个审判活动。 “云上法庭”这种“不见面”的审理方法,除了当事人不需要通过法院、视频方法参加审判外,比如这个案件只需要半个小时就结束了整个审判。

“【战疫进行时】洪泽法院全面开启“云服务”共战疫情”

在另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为山东人,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审判。 承办的法官在得到同意后,在“云上法庭”开庭了此案。 在原被告双方的审判中,审判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核查身份新闻,发布法庭纪律,录制全程录音录像。 审判画面和声音清晰,法院、原告、被告三者不受空之间距离的影响,审判质量得到保障。 审判结束后,原被告双方通过屏幕完成了审判笔录的校对和签字确认环节。

“【战疫进行时】洪泽法院全面开启“云服务”共战疫情”


目前,洪泽法院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的7项措施,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官方推特、电子大屏幕、贴吧通知等方法,引诱当事人优先选择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等立案诉讼事务。 及时公布法院立案、信访、受理电话的执行,精心制定网上立案操作指引,安排负责人进行引导。 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未通过审查的,通过电话、邮件进行“点对点”联系,进行解释,以确保群众对网上立案服务的需求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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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法院执法局在常态化推进“e执行”工作中,为更好地防控疫情,将进一步加大网络在线谈话、检举、调查等业务力度。 并且,我院将亲自融入各城镇(街道)的网格工作人员群,在线送文,寻找被执行人; 扩大网上财产的检举方法和范围,与多部门联动,实现银行存款、车辆、房地产、股权等检举的智能化,密织“不关门”执业互联网,确保群众胜诉权益在疫情防控期间得到比较有效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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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法院鲁海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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