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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越南政府门户网站报道,2021年3月26日,越南政府印发了31/2021/nd-cp号协议文件,附件中公布了限制外商投资领域的目录,涉及84个领域。 其中,外商未能投资的领域25个,外商有条件投资的领域59个。

外商未能投资的领域之一是信息、安全、司法、民调、爆破、军警物资生产、知识产权鉴定、海船拆解、水产渔业、水域调查、交通工具检查、天然林开发、商品再出口和临时性再出口等。

外商有条件投资领域主要有文化艺术、广电、银行保险单、邮电通信、出版发行、测绘与地图制作、教育、体育、资源开发、水电核能、客货运输、沿海海运、水产养殖、赌博场博彩、港口机场建设运营、旅游、物流、打捞、船舶、汽车飞机制造、、

“越南出台限制外商投资领域目录”

另外,据《投资报》网站4月7日报道,关于外商有条件投资领域,31/2021/nd-cp号协议文件已经确定并规定了投资的必要条件,如外资占有率、投资形式、投资活动范围、投资者实力、参与投资的伙伴等。 在上述84个领域以外投资的,外商适用与国内投资者同等的政策规定。 (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越南出台限制外商投资领域目录”


标题:“越南出台限制外商投资领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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