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88字,读完约3分钟

本社记者北京8月7日电(记者王优玲) 7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日前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等15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意见认为,要反复促进市场就业和政府,稳定城镇常住农民工就业,整体稳定农民工就业形势,及时救助困难农民工。

“人社部等15部门发文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意见认为,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关系到农民增收致富,关系到就业大局稳定,从而打赢脱贫攻坚战。 意见提出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拓宽外出就业渠道。 全面实施支持企业稳定的政策,帮助外贸公司缓解困难,加强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领域的政策支持。 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要优先考虑推进就业能力强的项目,大力发展生活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培育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动能,扩大农民工就业的新行业。 灵活的就业支持政策将城镇户籍居民和外出务工农民等同起来,因地制宜地快速发展兼职市场或劳务市场,构建公司的就业盈余调剂平台,支持外出务工农民从事直播销售、网络预约配送等新的就业形式增加收入。

“人社部等15部门发文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二是促进在当地就业。 支持特色养殖业、农林产品加工和物流、农村休闲旅游等产业快速发展,将就业形势作为建设现代农林业产业园的重要考虑事项。 加强农村中小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加大工伤救援投入力度,将支付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提高到15%以上,吸纳越来越多的返乡农民工。 加强创业服务能力建设,组织建立创业服务专家队伍和农村创新创业导师队伍,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农民工首次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以先行领取不重复创业补贴资金的50%。

“人社部等15部门发文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三是加强平等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 建立健全就业支持渠道、动态更新的岗位储备机制和多边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失业农民工可以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 积极开展工人代课、岗前培训、急需紧缺的职业专项培训、职业转换培训和创业培训,农民工在培训地可以享受职业培训的各项补贴政策。 农民工单列高职扩招计划。 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为失业农民工及时发放各种失业保障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等未参加保险的失业人员,不在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的,农民工或常住地不重复发放临时救济金一次。

“人社部等15部门发文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四是优先保障贫困劳动力的稳定就业。 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有序外出务工,鼓励公司优先挪用贫困劳动力,为失业贫困劳动力优先提供跳槽就业机会,确保今年贫困劳动力的外出务工规模不低于去年。 通过工程项目建设、工程代建救济、扶贫龙头公司和扶贫工厂等,提供越来越多的就近就业机会,统一利用各类农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贫困劳动力。 以转移未摘下瓶盖的贫困县52个县、“三区三州”等严重贫困地区、大型安置区搬迁和湖北省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为首要任务,加大劳务合作、项目建设等各种资源的倾斜支持力度。

“人社部等15部门发文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意见认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就业创业就业,将其作为稳定就业和确保居民就业的要点,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制度,加大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的执行力度,统筹使用各类资金,将农民工就业数量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增长规模的重要因素,农民工可以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

“人社部等15部门发文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标题:“人社部等15部门发文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地址:http://www.bjzghzbx.com.cn/bftt/32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