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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责名单》(以下简称《免责名单》) 2019 ) 1号,3月13日由上海市法律界人士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联合发行,3月15日起施行。
文件显示,对消防、广告、合同、食品安全、顾客权益保护等行业三十四项轻微违法行为,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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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发布文件的三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免罚名单”的有关情况。 据悉,上海在公布该名单之初,让公司感到“有温度的执法”。
上海市法律界人士副局长、法学教授罗培新3月15日表示,这份名单是相关部门长期研究、推后、着力解决困扰已久的以下执法难题的实用措施。 执法部门机械地适用法律常常会给公司带来难以想象的伤害。
罗培新列举了以前的处罚例子:
1、“老师,我们接到报警了。 你不像经营的那样。 我们必须依法处罚……”“但是,在我的营业执照上,经营日期从明天开始计算。 我只是提前一天开业,发传单,也赚不到什么钱……”“对不起,那也是经营的事情。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董事办法》第13条的规定,考虑到你违法情节轻微,处以罚款1000元……根据第15条的规定,你将被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法公示……”
2、“老师,你属于聚在一起做饭、开食堂,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无证经营……”“我是工地的承包商,十几个农民工为了节约开支在出租房里凑钱一起做饭,请厨师烧菜。 我并不是经营食堂。 而且,也没有出现死者……”有穿着白大褂戴着厨师帽的工作人员,还带着桌子、椅子和菜单作为证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22条的规定,考虑到你们食堂没有造成危害,按照最低标准从轻处罚,罚款15万元……”
3、“老师,你在微信公众平台上说‘本店用糖炒栗子,口中温暖,口感无与伦比,是上海最好的’,因此采用了顶级用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中规定,
4、“先生,您经营的这家餐厅的员工衣着不整洁,违反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老师,你经营的这家酒店有一把堵住避难通道的椅子。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需要……”
......
此外,政府发表了说明:
一是上海市法律界人士在前期的相关调查中,大部分轻微违法行为的主体是中小企业和创新型公司,大部分成立时间不长,合规意识和能力弱,初次违法行为多为无心之失,如果受到处罚,将会负面影响公司未来经营的快速发展。
二是对轻微违法行为,许多一线行政执法人员“不能”、“敢”免罚不解决。 在没有确定的制度依据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在具体案件中会面临“什么情况会导致违法行为轻微”的困惑。 另一方面,行政管理部门担心“不处罚”会被贴上“行政不作为”的标签。
为了一举打破这一困境,探索包容谨慎的监管方法,最终形成了这张“免责名单”,公司真的觉得“有温度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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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的想法很好。 是为了公司。 但是,在微信号“市场监管半个月沙龙”于3月18日发布“免罚名单”全文后,网民的评论存在争议:
有网友表示,免罚名单的发放对当前的职业举报、虚假举报有积极意义,不会浪费行政资源,可以调动越来越多的力量处理真正的普通顾客的需求。 另一方面,免罚名单有助于创造良好的经营者环境,在严格和多方通报下,如果所有处罚,将大大增加公司的负担。 上海市作为改革的先锋兵,是超大城市,比其他省市面临的问题早、越来越多。 在这种形势下,率先列出这样的清单,也向面临这种问题的其他地区提供了案例。
有网友表示,这类文章涉嫌投机,不尊重法治。 应该采取必要时修订自由裁量基准的方法处理。
另外,有网友问:“这可以说是对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撰改吗? 是的,立法机关允许了吗? 表面上是为了营造宽松的经营环境,但从长远来看是对依法治国的损害。 作为执法机关,应该严格执法,依法执法。 至于法律法规是否合理或者如何解释、如何修改,那是立法机关或者其授权机关的事,执法机关不得越权。 只有在法律框架内做好各自的工作,依法治国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另有网友评论认为,建议先编纂相关法律条文,法律为法律不得有例外。 这样一来,有人的治疗大于法治的怀疑。
另外,网民认为,无论说什么都不尊重法治,到底不擅长什么,什么是行政处罚? 什么是惩罚和教育相结合? 警告也可以行政处罚吗? 有些行为确实应该轻微免罚,但没有明确任何确定规定,支持上级这样发声支持,保护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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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罚名单”与上级法相冲突吗? 不容忍违法行为吗? 你怎么不采取选择性执法? 上海市法律界人士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应急管理局3月18日在发布会上回应了这些问题。
“我们仔细梳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不行政处罚”的通行规定,以及约20条单行法规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更加细致的划分,形成了这个《免罚名单》。 ’上海市法律界人士副局长罗培新表示,不行政处罚并不意味着执法部门可以放手。
《免罚名单》指出,不作行政处罚的,除责令改正外,执法机关还应立即开展教育工作,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的经营活动,提高行政相对合规意识 “所有不处罚决定都是在已经立案的基础上作出的,执法机关将出具免罚通知书。 ”
《免罚名单》详细规定了行政执法中的具体操作,使全市各地区、各执法部门有统一的执法标准,依法达到统一的目的。 三家负责人也表示,今后将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清单复印件统一执行。
“我们的初衷是让公司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将来也有可能根据情况适时推出2.0、3.0版的名单。 ”罗培新说。
* * *附:《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责名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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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风向突变!公司轻微违法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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